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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环主城区655个村实现气代煤/电代煤

从3月28日召开的河北省禁煤区电代煤、气代煤工作调度会上获悉,除煤电、集中供热以外,今年10月底,保定市禁煤区燃料煤炭将全部清零。除此之外,保定市还自我加压,今年谋划安排了环主城区655个村、42.93万户的电代煤、气代煤工作。年内确保完成251个村、16.2万户,其余的明年全部完成。

  保定市禁煤区共涉及荣乌高速以北、京昆高速以东的涿州、白沟新城、高碑店、徐水等9个县(市、区)的1463个村、60.4万户。2016年,保定市禁煤区共完成电代煤、气代煤21.06万户,实现了建成区113个城中村全部完成、农村完成20%的省定年度任务目标;同时,全面完成了主城区187个城中村、约10万户的煤改气任务。

  坚持"改得好"和"用得好"并重。今年工作中,针对气代煤工程保供风险大、配套要求高的实际,保定市对气源点建设、管网和气化站建设布局、储气调峰设施等作出一体化的规划设计,积极与中燃、中茂能源等燃气企业和施工单位沟通,要求企业做到人财物"三集中",即从全国调集优质施工队伍向保定集中,筹集充足的资金向保定集中,备足足够的物料向保定集中。同时,明确时间节点,9月底前,禁煤区所有村的气代煤、电代煤工程要全部完成。10月底前,所有工程完成整体验收、补贴资金拨付等后期工程。

  把禁煤区气代煤、电代煤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统筹。按照"一保功能、二保景观"的原则,针对广大农村地区施工条件差异大、村情民情复杂的实际,保定市进一步细化组织协调、施工设计、工程安全、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要求,制定出一套工作方案、一本资金账、一本设计图、一本进度账等"十三个一"的具体工作举措,强化工程效益和质量管理,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操作、扎实推进。

  2016年9月23日,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《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》,将河北省保定、廊坊市京昆高速以东、荣乌高速以北与京津接壤区域以及三河市、大厂回族自治县、香河县全部行政区域划定为禁煤区,要求到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除电煤、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“清零”。禁煤区涉及保定、廊坊市18个县(市、区),包括1个城市建成区、14个县城建成区(含404个城中村)和3345个农村(约105.4万户)。禁煤区实施煤改气”将能享受以下补贴支持政策。

  农村“煤改气”可领这些补贴

  1、设备购置补贴70%。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%给予补贴,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,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/2,其余部分由用户承担。补贴资金按各县(市、区)实际任务统一拨付、统筹使用。

  2、采暖期用气补贴。给予采暖用气1元/立方米的气价补贴,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,由省、市、县各承担1/3,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。

  3、“气代煤”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。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,由省承担1000元,市县承担3000元。

  4、支持建设储气设施。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储气调峰设施,允许正常蒸发气量就近接入供气管网,支持投资主体适当建设加气站或对核定存储气量给予适当补贴,保障储气设施有效库容、安全运行和适当收益。具体由市、县商储气企业确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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